关于成立汽车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发布人:汽车工程系  浏览量:186

关于成立汽车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汽车工程系全体教师:

实验实训室是我系实训、科研、教学的重要场所,实训室安全管理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加强高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发厅函〔202211号)和《高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等有关规章制度,为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加强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发生,特成立我系实训安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志博

副组长:顾小娟、李平

组员:刘梦婷、宁博、闫朋秀男、张琛、甘云、伊长岳、韩婷婷、郭长录、杨东晖、赵伟。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学院关于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和环保工作;

2.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制订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

4.组织开展本部门科研项目和实验实训室教学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

5.组织开展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6.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验实训室开放,以确保教学实训、竞赛训练及对学生学习合理有效,提高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效率;

7.定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总结。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8.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每月一次)安全检查;

9.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事件报告,配合学校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三、人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完善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2.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实施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

3.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科研项目和实验教学项目等的安全风险评估;

4.建立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内的物品管理台帐,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实验实训设备和其他实验实训用品(含危险化学品)的保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

5.开展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并积极配合学院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副组长职责

1.督促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

3.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库房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

5.整理并留存实验实训室管理相关资料。

(三)成员职责

1.负责本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

2.编制仪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3.负责实验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实训设备和其他实验实训用品(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台账;

4.负责危险实验实训物品的使用监管、存放和学期盘库清查;

5.负责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环保评估、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实验参与人员分类收集废弃物等。

汽车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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